2011年5月11日晚7點,由山東大學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辦,法學院承辦的第255期“稷下風”研究生學術講壇在逸夫法學樓409教室成功舉行。山東大學法學院柳忠衛(wèi)教授做客講壇,為廣大師生帶來一場題為“刑事政策視野下的犯罪構成模式改革”的精彩學術報告。報告由山東大學法學院2009級碩士研究生張瑞蓮主持。
講座伊始,柳忠衛(wèi)教授從刑事政策的視角對犯罪構成模式進行了內涵解讀和功能定位。他指出,犯罪構成模式是立法者根據(jù)不同的危害行為而規(guī)定的犯罪成立類型。以法益為劃分根據(jù),可以把犯罪構成模式分為即成式、縱深式、多維式和企行式四種。在功能方面,犯罪構成模式不僅影響犯罪圈的大小和刑事法網(wǎng)的嚴密程度,而且表明了國家對不同行為的刑事政策態(tài)度。接下來,柳忠衛(wèi)教授對中國犯罪構成模式存在的功能缺失和模式錯位進行了深入剖析。他認為,中國犯罪構成標準過高導致犯罪圈狹小,法益保護滯后致使刑法的犯罪預防功能減弱,犯罪構成模式設置不當致使刑事法網(wǎng)“厲而不嚴”。最后,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柳忠衛(wèi)教授指出,中國犯罪構成模式的改革應當從三個方向進行。第一,對侵害重大法益的犯罪設置即成式或者企行式犯罪構成模式;第二,對常見多發(fā)犯罪設置多維犯罪構成模式;第三,逐漸減少縱深式犯罪構成模式的數(shù)量。
主題發(fā)言之后,進入互動討論環(huán)節(jié),柳忠衛(wèi)教授針對同學們的提問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講解與回答,與同學們進行了更為深入的交流和探討。柳忠衛(wèi)教授從刑事政策的獨特視角出發(fā),憑借自己深厚的理論功底,對犯罪構成模式改革這一論題進行了縱深剖析,思維縝密,論證嚴謹,為中國犯罪構成模式的改革提供了全新視角。

撰稿:學術交流中心 朱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