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第七屆全國司法學論壇在美麗的濱海之都——青島市即墨古城隆重舉行。早在兩千多年前,即墨就已經成為齊國名城,經濟發(fā)達,文化昌盛。本屆論壇選址于此,可謂遙承千年文脈,又呼應時代潮流,具有繼往開來的意義。
本屆論壇由山東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籌)主辦,由山東省司法研究基地、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協(xié)辦。論壇采取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會議形式。大會開幕式由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周長軍教授主持,山東大學校長助理、青島校區(qū)黨工委副書記邢占軍致歡迎辭,閉幕式由山東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于向明致閉幕詞。主題報告階段由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原副所長范明志主持,主旨發(fā)言第一階段由山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鄭智航教授主持,第二階段由青島大學法學院院長蔡穎雯教授主持。各階段評議人分別是:主旨發(fā)言第一階段由山東大學講席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原所長謝鵬程,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清偉評議。主旨發(fā)言第二階段由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比較法研究》雜志主編解志勇,山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馮俊偉評議。
論壇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為引領,確立“中國式法治現代化與司法改革”為主題,并設定“(1)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基本要素;(2)司法改革如何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3)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與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關系;(4)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如何融入司法實踐”四大子議題。本次論壇在會前已經遴選出幾十篇優(yōu)秀主題論文,并制成論文集。在論壇現場,各位專家學者將圍繞論壇主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討論。
參加論壇的領導主要有:全國人大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yè)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徐顯明,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江必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上海市法學會黨組書記、會長崔亞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委員周玉華,華東政法大學原校長、中華司法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榮譽院長何勤華,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院長鄭云瑞教授以及來自各地政法系統(tǒng)的廳局級領導20余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上海市高院、重慶市高院、廣西高院、河北省高院、甘肅省高院、安徽省人檢察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上海閔行區(qū)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海金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上海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民盟中央、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上海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遼寧警察學院、山東政法學院、青島大學、寧波大學、溫州大學、山東農業(yè)大學、煙臺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鄭州大學、濟南大學、貴州民族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浙江大學、天津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蘭州大學、東南大學、河北工程大學、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泰國格樂大學、美國特拉華大學,以及山東大學本校的師生共計百余人參會。
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的目標指引下,論壇深入研討了新時代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內涵、價值與意義,針對如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等重大問題,與會學者獻計獻策,碰撞出不少富有前瞻性、戰(zhàn)略性、啟發(fā)性與探索性的學術火花,思想水平、對策水平達到了相當的高度。
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徐顯明指出,司法學是一門探討司法理念、司法制度與司法實踐的新興學科,具有廣闊的發(fā)展前景。經過近些年的發(fā)展,已經成為一門獨立的、正在成長中的學科,通過探討司法傳統(tǒng)、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實踐,總結司法管理規(guī)律,探索司法運作程序,研究司法改革難題,深化了學界對司法問題的認識與理解。不斷發(fā)展司法學學科體系,是適應強化法學教育與法律人才培養(yǎng)的要求,也有助于促進中國當代司法文明的建設,進而助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進程。在中央的戰(zhàn)略部署下,我國的司法改革、司法建設事業(yè)穩(wěn)步向前,持續(xù)深化,已經觸及到了司法體制的深層次問題,這也對司法學的學科發(fā)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深切的期待。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實力雄厚的全國重點高校,近些年來,通過平臺建設、人才匯聚、重視新興學科與交叉學科發(fā)展等途徑,促進了法學學科的異軍突起,學科整體實力大增。在我國當前的高校法學學科布局中正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為推進我國法學教育事業(yè)與學術研究事業(yè)發(fā)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即將成立的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必將成為司法學理論研究的高端平臺、推進司法改革與司法實踐的重要智庫,使司法學學科建設進入新的征程、邁向更高的臺階。
山東大學校長助理、青島校區(qū)黨工委副書記邢占軍在致辭中表示,山東大學熱烈祝賀本屆司法學論壇的召開,對長期以來給予山東大學支持的各位領導和專家表示衷心的感謝。他指出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法治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司法改革同立法、執(zhí)法一樣都是推進法治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從司法改革的角度研究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問題很有必要。山東大學法學院近年來在人才引育、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發(fā)展勢頭強勁。比如我校特聘教授崔永東及其領銜的司法學團隊,在推動我校法學學科特別是司法學學科的高質量發(fā)展、國家級法學智庫平臺建設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同時也為我國司法改革事業(yè)發(fā)展提供了理念引領和智力支撐。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山東大學和法學學科要肩負起新時代的使命擔當,大力發(fā)揮綜合性大學優(yōu)勢,促進法學學科與相關學科的交叉融合,持續(xù)推進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學科體系建設,全力開創(chuàng)學校和學科內涵式高質量發(fā)展的新局面。下一步,學校將全力支持包括司法學在內的新興法學學科的發(fā)展,大力推進新型智庫的建設。希望法學院繼續(xù)弘揚傳統(tǒng),發(fā)揮優(yōu)勢,追求卓越,只爭朝夕,不斷提高山大法學及其他學科在學界和社會上的影響力,為加強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貢獻出山大智慧和山大力量,為“中國之治”和“良法善治”提供山大話語和山大方案。
上海市法學會會長、黨組書記崔亞東在致辭時指出,司法學是一門很有發(fā)展前景的學科,不僅有重大的現實意義,還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理論意義。司法學體系的發(fā)展與完善,不僅能豐富法學的學科體系,而且能優(yōu)化法學人才的知識結構,還能為司法改革與司法實踐提供學術引領和智力支撐。近些年來,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在崔永東教授的帶領下,取得了不俗的業(yè)績,不僅連續(xù)舉辦了6屆全國司法學論壇,在業(yè)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而且還出版了司法學研究的系列讀物,更是將科學研究、人才培養(yǎng)與智庫平臺建設結合起來,在取得豐碩學術成果的同時還在決策咨詢服務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該院能夠成功入選中國CTTI智庫就是證明。借著二十大的東風,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應運而生,我在此真誠祝愿該中心今后能夠做大做強,并祝愿司法學學科不斷發(fā)展壯大!我將會一如既往地支持崔永東教授帶領的司法學團隊,并加強上海市法學會與山東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之間的合作交流。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委員會委員周玉華在致辭中指出,進行法治現代化建設和司法改革,首先要加強司法學基本理論的研究,現在的法治建設和司法改革都已經進入深水區(qū),不能再靠著石頭過河的辦法,真要過河只能先造船或者架橋,司法學的研究就是造船和架橋。他建議當前對司法學的研究要從司法的基本理論、基本概念做起,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司法,什么是執(zhí)法,概念怎么定義,職責如何劃分,權力邊界如何界定,各應遵循的原則和規(guī)律是什么等。司法和執(zhí)法的區(qū)分這個問題不解決,法治建設、司法改革都會有許多理論上的障礙。
在主題報告階段,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江必新,中國人民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一級教授王利明等三十余位專家學者進行發(fā)言。
江必新的報告題目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與司法改革》。他指出,中國式法治存在一個現代化的問題,這可以從法治本身的含義、中國式法治的概念、建設法治中國的需要三個方面予以論證。司法改革與法治現代化之間的關系,應當理解為法治的現代化包括司法現代化,司法是法治的中心環(huán)節(jié),司法改革應當同整個法治改革結合起來、統(tǒng)一起來、協(xié)同起來。公正權威高效的社會主義司法,核心除了要保證公正高效,還要對建設權威性的司法制度有特殊的制度安排。不能用法院獨立來排斥法官獨立,應當采取相關配套制度來確保法官正確行使審判權,保證司法審判權不被濫用。
蘇州市原副市長張躍進圍繞“楓橋經驗”進行發(fā)言,報告題目為《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有效的社會治理給力中國式現代化》。他指出,新時代“楓橋經驗”可操作性很強,必須把握要領結合實際落地落實;“楓橋經驗”創(chuàng)立與發(fā)展是基層長期探索實踐的結果,核心的是基層社會治理工作者與時俱進不懈努力,必須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中聚焦基層骨干隊伍建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關鍵在于夯實基層基礎,必須從戰(zhàn)略高度重視基層社會治理工作者隊伍建設,以全面系統(tǒng)的職業(yè)培訓提升素質能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從檢察視角圍繞“新時代中國刑事司法改革”進行發(fā)言。他指出十年來,檢察機關協(xié)同政法各單位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推進刑事司法改革,著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體制性障礙、深層次問題,取得明顯成效,包括積極推動司法理念變革,大力推動檢察體制機制改革,努力推動刑事訴訟改革。檢察改革、司法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黨中央印發(fā)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黨的二十大對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出了全面的部署,為下一步的檢察改革和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指明了發(fā)展的方向。
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翁躍強做了題為《數字檢察促進社會治理》的報告。他指出,黨中央高度重視依法治國,賦予檢察機關在新時代更大的政治責任和歷史責任。最高檢實施大數據戰(zhàn)略,推進數字檢察就是順應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發(fā)展的趨勢,應用大數據推動法律監(jiān)督從被動監(jiān)督上升到能動檢察的重塑性變革。數字檢察是踐行數字賦能監(jiān)督,督促促進治理的法律監(jiān)督模式。通過大數據的分析、比對發(fā)現類案的線索,進而發(fā)現執(zhí)法司法深層次的問題和行政機關的監(jiān)督漏洞。通過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章立制,消除監(jiān)管的空白和縫隙,走出一條個案辦理、類案監(jiān)督、系統(tǒng)治理的檢察監(jiān)督新路徑。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海龍的報告題目為《堅持整體司法觀,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他指出,要堅持在新時代十六字法治方針中把握和發(fā)揮公正司法的作用;堅持司法體制改革公正高效權威的改革目標不動搖;堅持司法責任制改革中“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改革要求不動搖;堅持抓好司法制約監(jiān)督和責任體系改革建設工作重點,要落地見效。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盧上需圍繞司法責任制進行發(fā)言,報告題目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促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他指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保證。中國式現代化,必然是國家治理法治化,必然是充分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保障作用的現代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司法責任制為重心的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進展,但也存在司法責任不落實、放權與監(jiān)督不協(xié)調、司法權力運行保障不力等新情況新問題。新時代新階段推動落實司法責任制,必須理解把握“全面”“準確”司法責任制的科學內涵。司法責任制是一個邏輯完整、內涵科學的機制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改革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明確司法人員職責和權限、審判責任的認定和追究、加強法官的履職保障等四個方面。從準確性的角度來看,正確處理好放權與監(jiān)督、懲戒與保障的關系是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關鍵所在。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應當持續(xù)深化以下改革措施:一是要加快完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二是健全法院司法人員業(yè)績檔案制度;三是突出“審委會”和“法官會”監(jiān)督指導職能;四是加快推動法官懲戒制度實質化運行;五是建立科學的法官業(yè)績考核制度;六是健全以審判團隊為核心的審判權運行機制。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王越飛的報告題目為《司法與哲學的契合:在司法中感悟哲學的光輝和無窮力量》。他指出,司法是國家職能承擔的有效方式,司法的柔性手段與剛性措施都離不開哲學的指導,依賴于對哲學原理的把握;哲學指導司法中對事實和證據的科學認識;馬克思主義矛盾論從哲學視角分析了矛盾產生的原因、規(guī)律以及解決的方法,給司法提供了指導;司法裁判的推論過程體現著辯證法,在事實認定、論證說理以及裁判結果上要體現馬克思主義的方法論。
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院長席建林的報告題目為《如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裁判,努力提升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能力和水平》。他指出,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必須堅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點和標桿。健全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運行體系,極大提升了司法能動性。但是為了提高公眾對司法公正的感受度、認知度,有必要繼續(xù)提升裁判文書的質量,在此過程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就顯得尤為重要。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裁判,必須在解釋學的基礎上予以轉化,不僅要轉化為法律人共同遵守的語言范式,而且要轉化為法官普遍領會的思維方法。可以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常識性的語言范式和思維方式,比如司法應具備的善良是尊重大眾樸素的道德情感,法律不強人所難,懲罰不是司法的目的、而是手段,在裁判中,刑事法官要保持謙抑,民事法官要保持誠意,執(zhí)行法官要秉持善意。研究此類常識性的表述可以幫助裁判者領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義,并將其融入司法判決中。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原副主任汪世榮的報告題目為《涉僑糾紛多元化解的“楓橋經驗”海外版》。他指出,涉僑糾紛是指發(fā)生在中國公民和海外華僑之間的糾紛。跨國、跨境等因素的存在,導致這類糾紛解決過程中需要面對文化沖突和司法主權等爭議,有效化解糾紛面臨諸多困境,比如持續(xù)時間長、當事人訴訟成本高等。華僑聯合會(簡稱“僑聯”)作為半官方的民間組織,是溝通和聯系華僑的紐帶,在涉僑糾紛化解中應當承擔積極的作用。在素有“僑鄉(xiāng)”之稱的青田縣,涉僑糾紛化解的主要做法包括:由僑聯在國內設立調解組織,作為法院的涉外司法聯絡平臺,聘請境外的僑領、華僑中有影響力的律師為調解員;對起訴到法院的案件,由調解員作為陪審員參加審理,或者旁聽審判,承擔引導雙方進行協(xié)商等職責。涉僑糾紛的解決途徑多元、方式靈活。涉僑糾紛多元化解有利于實現現代社會對糾紛化解的效率要求,利用各類組織的力量化解糾紛,發(fā)揮調解、仲裁等非訴訟方式作用,形成更多共識。涉僑糾紛解決是值得司法研究的對象。
與會學者一致認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離不開司法現代化,而司法現代化又必須依托于具有中國自主法學知識基礎的司法學學科的高水平建設。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的成立,在國內司法學學科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需要用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推動法學教育的改革與發(fā)展。司法學是古老而年輕的學科,春秋戰(zhàn)國以來,中國古老的司法制度與智慧就成為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內容。當代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工程中,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走在改革與探索的最前沿。
中國的司法學學科建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系統(tǒng)工程。不僅包括司法學知識體系的自主構造、傳承與發(fā)展一流的司法學研究團隊,還包括具有中國式法治自主知識的高端人才培養(yǎng)工程。同時還要看到,司法學學科建設不只是搭建人才培養(yǎng)與學術交流平臺,更是創(chuàng)建咨政育民的高端智庫平臺。有鑒于此,司法學研究中心繼承與發(fā)展原有建設CTTI高端智庫的經驗與資源,整合司法學學科團隊,向省市和國家報送具有決策參考價值的智庫成果,彰顯山東大學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履行高校卓越的社會服務職能。
山東大學特聘教授、司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山東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東在論壇最后作學術總結時就四個子議題談了自己的認識和體會。一是關于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基本要素。綜合學術界多篇相關文章以及本屆論壇專家發(fā)言的觀點,可以說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基本要素包括黨的領導、人民至上、良法善治、革故鼎新、科技支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全人類共同價值為引領等等。
二是關于司法改革如何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上,一是持續(xù)性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因為人權的司法保障才體現了人民至上的理念,而人民至上恰恰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基本要素之一。二是持續(xù)性推進司法科技化,使司法理性與科技理性深度融合,為司法進步“插上科技的翅膀”。三是不斷提高司法改革的系統(tǒng)性和全局性。
三是中國式法治現代化與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法律文化之間的關系。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帶有中國特色的法治現代化,這種“中國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賦予的,而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法律文化對促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可以發(fā)揮積極作用。例如,儒家的“仁愛”學說正是今日人權、人道學說的文化基礎;傳統(tǒng)的“隆禮重法”說與今日的德法并用論也有思想上的內在聯系;道家的“天人合一”說更是今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論的精神淵源;法家的嚴于治官、司法平等、責任司法及信用司法等觀點亦與今日的法治觀念相契合;等等。
四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實踐。目前各地司法機關已經展開積極探索,誠信、公正、平等、自由等核心價值觀內容正被廣泛地引入司法實踐,這方面的案例很多,已經引起了較為廣泛的關注。在此方面,不僅有成功的實踐經驗,而且還有豐富的制度經驗。學術界對此應當加以理論提煉和學術升華。應該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功地進入司法實踐,是實現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重要一環(huán)。
司法學是一門探討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實踐的學問,也是一門探索司法傳統(tǒng)及其現代轉化的學問,同時還總結司法管理規(guī)律、探索司法運作程序、論證司法改革。司法學學科研究司法權的行使以及輔助司法權行使的體制、機制及方式等問題。從學科性質上看,司法學兼具交叉性和獨立性:既與其他學科相交叉,借用其他學科的視角和方法來研究司法問題,派生出了司法哲學、司法行政學、司法管理學等分支學科;又具有獨立內在的價值和地位,表現在司法體制學、司法理念學等分支學科。從研究范圍上看,司法學既研究國家司法,又研究社會司法。傳統(tǒng)理論強調國家對司法或者司法權的壟斷,在內涵上過于單一,司法學克服了傳統(tǒng)理論的局限,以司法二元論為其基礎性理論,既研究以三大訴訟為主要內容的國家司法,也研究包括“楓橋經驗”、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制度在內的社會司法,重視運用社會的力量解決糾紛。從研究方法上看,司法學強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傳統(tǒng)與現實相結合,思想與制度相結合。在學術風格上,司法學既有宏大敘事,從頂層設計的層面進行抽象理論研究,為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理論支撐;也有精雕細琢,從細微處著眼研究和改善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制度。總之,司法學不同于訴訟法學,是一個新的學科成長點,也是司法改革實踐的理論立足點。司法學學科在崔永東教授等學者的探索下,已經產出了《司法學原理》《司法學論綱》《司法學研究輯刊》《司法學研究叢書》等系列成果,司法學學科兼具理論深度和實踐意義,前景廣闊,大有可為,必將繼續(xù)蓬勃發(fā)展。
從2014年起,在崔永東院長領導下,國內當時唯一的實體化科研機構——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在國內首創(chuàng)司法學理論與實務研究的高端學術平臺——全國司法學論壇。司法學論壇已先后于上海、廣西欽州、山西臨汾、浙江文成、江蘇蘇州成功舉辦六屆,是我國司法領域相關論壇中的知名品牌。歷屆論壇圍繞司法改革、司法管理及其改革、司法理論和實踐、審判委員會制度改革、監(jiān)察委員會制度改革、司法責任制、法律職業(yè)共同體、西部地區(qū)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涉僑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新時代中國司法理論及實踐的新進展等問題展開研討,歷屆論壇匯聚了國內各高校、科研機構與司法實務部門的頂尖學者與專家,產生了一批對頂層設計與地方司法改革實踐有指導意義的研究成果。
本屆論壇也標志著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即將成立。司法學研究中心是司法學研究院(CTTI智庫)的繼承、發(fā)展與升華。在學校與法學院的領導下,中心將致力于打造成山東乃至全國的司法學學科基地以及一流學術交流平臺。在985高校卓越的學科建設與資源支持下,中心主任崔永東教授吸收和組建一流的科研團隊,將司法學研究推向更高水平。此后,山東大學司法學研究中心將致力于推動山大司法學學科發(fā)展和智庫平臺的建設,并將于每年舉辦一屆全國司法學論壇,打造具有深刻理論與實踐意義和極強學科影響力的山大品牌。
文 | 樊玉成 劉志軍
審核 | 董雪梅 崔永東